立委籲通盤檢討扣除額制度
臺灣近年來出現物價上漲、薪資停滯等問題,社會關注稅制改革問題,總統蔡英文日前也提出在財政穩健下,繼續朝加薪、減稅、增福利的方向繼續努力的施政方針。對此,立委鍾佳濱、江永昌7日舉行「是時候了,啟動通盤檢討扣除額!」公聽會,與會者認為,為因應居住正義、少子化、超高齡等議題,應該調整扣除額制度。
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指出,目前扣除額制度是「列舉扣除」與「標準扣除」二選一,但兩者的標準已失衡,目前規定標準扣除額得隨物價調整,但列舉扣除額卻沒有,如:保險扣除額為6萬元、房租支出扣除額12萬元等已不符目前狀況,而特別扣除應該因時制宜、發揮政策功能。
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副教授徐崑明認為,應以主觀淨額原則、客觀淨額原則來安排標準、列舉、特別扣除額,確定各類扣除額的優先度、必要性,目前特別扣除、列舉扣除有錯列的情況應當要移列、重新設計條文,讓基本生活支出獲得最核心的保障。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葛克昌分析,目前特別扣除額不只總額低,對多數納稅人也是看得到,吃不到,如:學前特別扣除額總額為12萬元,只有5%、12%稅率級距的人用得到,但前者只節省稅金6千元。
此外,葛克昌認為,過去稅率超過20%就是富人,要加以排富的觀念錯誤,因為富人會節稅,導致現在所得稅率20%者成為中產階級,而且目前以家庭為單位的稅制,當夫妻合併申報時會有懲罰效果,應該要調整。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租金是剛性需求,是年輕人、弱勢家庭每個月最大的生活開銷,應提高房屋支出扣除額的額度,並從列扣改為特扣;風險管理學會常務理事蕭輔民建議,應當調整保險相關的扣除額,以因應未來高齡化的長照需求。
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長張文川說,希望所得稅的教育特別扣除額能夠增加;大學問網站執行長魏佳卉則認為,教育特別扣除額應納入個人進修教育。
江永昌表示,如何在所得稅法中給予不同強度的規範,確實是立法上的難題,而民眾因為不同的經濟背景,有購屋、租屋、需要協助租屋、需要安置等住宅需求,政府應該輔以不同的住宅與財稅政策。
鍾佳濱指出,長照保險應該要納入扣除額,也應當檢討目前不同項目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特殊扣除額所連動的經濟指標是否恰當,理想的所得稅,應以薪資必要支出、生活必要支出為核心免除對象,再加上國家提出的特別扣除,最後依照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來量能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