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事故案 議員要求重罰興富發、停發使照
5月10日中捷事故造成1死10傷重大意外,對此,市長盧秀燕強調,「要重罰、要求償」。市議員陳雅惠於6日質詢時表示,對建商的違法裁處懲罰性賠償或懲罰性處分,「要罰到他怕!」議員陳淑華則要求市府暫緩發放「文心愛悅」的使用執照,才能起到嚇阻作用。
陳雅惠說,工地勞檢若發現違規,雖可開罰營造工地最高15萬元,但實際上,如果工地沒有重大違規,檢查單位大多只會開勸導單,以柔性勸導代替硬性開罰。她認為,想改善工地職災現況,除了事後罰款,更重要的是事前就要從工地的規劃、施作到督導,優先考量到人員安全。
除了重罰業者,陳雅惠強調,在傷亡者理賠求償上,市府應要求肇事業者負起理賠責任,及被害人後續的工作、醫療、復健、保險理賠等問題,都要妥善處理解決。
議員陳淑華則批說,從公開資訊可以得知,興富發每年全國推案量超過300億,近幾年從台中賺走的錢至少百億,即使百萬元罰款也無法起到懲罰作用;且根據了解,過去四年興富發在台中五件案已造成3死,她要求市府正視興富發長期漠視工安、與公安的行徑。
對於這次事故造成的人員死傷、中捷高額財損與道路及公共設施的損壞,陳淑華認為,台中市府要有魄力,在整起事件的法律責任尚未完成對興富發的追究前,應暫緩發放「文心愛悅」的使用執照。
議員陳俞融也提到,台灣現行建築法有關工安違反的罰則,通常到3萬到30萬元之間,這對建案銷售金額動輒百億的建商來說,單次違法罰金明顯不足,甚至勒令停工後又局部施工,市府也只能重罰9萬。她建議市府提高相關罰則,如比照違建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50以下罰鍰,才能有效嚇阻建商繼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