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中國吸金案富豪偷渡躲台 男導遊收1900萬獲緩刑
中國「吉林文投集團」創辦人張子毅2019年遭中方指控涉入吸金案後,找上我國一名導遊鍾男協助安排偷渡來台躲藏,並將他的藝術收藏品運送來台;鍾男遭中方逮捕後2021年獲釋返台,因違反《兩岸條例》再遭我國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刑1年8月、緩刑5年。
檢警調查,經營藝術品投資生意的張子毅,曾多次由鍾男安排來台自由行,2019年2月被中方指控涉嫌吸金上億元人民幣後,鍾男便協助安排他與女友2人偷渡來台。張男2人從中國福建德寧市搭船出海後,從公海上換乘他船,再從基隆港上岸;鍾男則在中國跨海指揮,由他的兒子負責接駁張男2人至五星級飯店藏匿。
同時,鍾男也委由他的女友、前妻、兒子等3人,分別透過管道將張男珍藏的清朝聖旨、黃金珠寶首飾,以及國畫大師張大千、齊白石等人的名畫分批運送來台;張男則陸續以港幣、人民幣支付約1,917萬元新台幣給鍾男,做為協助偷渡的酬勞及自己與女友2人在台的生活費。同年3月19日,警方在飯店查獲張男情侶2人,不久即遞解出境。
人在中國的鍾男被捕入獄服刑2年,期間,鍾男的女友、前妻及兒子等3人,2020年到案後均已認罪,台北地檢署分別依洗錢等罪予以緩起訴,並扣押張男珍藏的寶物。鍾男於2021年獲釋後隨即搭機返台,但一入境就被航空警察局逮捕送辦;北檢2022年5月依違反《兩岸條例》中「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罪起訴。
北院審理時考量,鍾男坦認犯行,且動機目的並非基於危害國家安全,或掩護有心人士來台顛覆、情蒐或破壞國家安全等,因此依意圖營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台罪予以緩刑,並宣告沒收86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