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創生無專法 立委提地方創生促進法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行政院自2019年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但至今只有相關政策,卻沒有法源依據。對此,立委陳琬惠、謝衣鳯28日舉行公聽會,表示將提出「地方創生促進法」,讓大家更支持地方創生,而這有兩種做法,一、仿造食農教育法模式,給予法源依據;二、設立地方創生專法、地方創生發展基金。

「地方創生」是為協助地方發揮特色,吸引產業進駐、人口回流,繁榮地方的計畫。

謝衣鳯表示,她很喜歡回到故鄉彰化的時候,有農村、農田、花草、水果等,但這些是否有辦法讓外流的人口從都市回鄉、吸引外來人口進入農村,加入地方創生,並永續經營,達到地方富足的目標,就目前的政策來看,仍無法協助人口回流,這需要檢討。

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處長彭紹博表示,地方創生是希望達到人口回流、均衡臺灣的目標,所以希望透過盤點在地DNA,找出深化發展的在地特色產業,並可以持續自主經營,但這並非一蹴可幾;所以地方創生很重要的是要先扎根撒種、進行公司協力,後續才能逐漸看到果實,翻轉地方成果。

台灣地域振興聯盟政策倡議委員會主委謝昇佑表示,大家目標一樣,只是手法不同,但政府只要改變政策方向,投入地方創生的人們就要改變手法,這令人困擾;若這是一個好的政策,希望政府能固定朝一個方向,長期定下來,這樣努力才會有成果,這是需要法制化的重要原因。

台力快遞共同創辦人鄭佑軒認為,要了解人才、企業端的需求,並透過教育、更多資源長期支持,讓地方創生能夠成熟,變成企業跟人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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