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預告期惹議 薛瑞元:盼盡速施行

衛福部長薛瑞元2日表示,《菸防法》訂施行日期前,須完成健康風險評估辦法,趕快施行才能處罰。(記者林仕傑/攝影)
衛福部長薛瑞元2日表示,《菸防法》訂施行日期前,須完成健康風險評估辦法,趕快施行才能處罰。(記者林仕傑/攝影)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經總統府公告後,待行政院公告施定日期,當中「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規定預告期60天卻遭縮短為7天,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國健署圖利菸商。衛福部長薛瑞元2日否認,並表示,《菸防法》訂施行日期前,需完成健康風險評估辦法,趕快施行才能處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日初審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質詢表示,《菸害防制法》今年1月三讀修正,至今到處可見加熱菸、電子煙販售商家,痛批修法通過為何仍無法可管,並質疑,國健署日前將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從原本規定的60天縮短為7天,是否想將加熱菸當作疫苗藥物,急著合法化,他也批評,縮短預告期是為了圖利廠商。

薛瑞元表達否認,並進一步說明,《菸害防制法》三讀通過後,需訂定施行日期,還沒施行就沒辦法處罰,衛福部希望能趕快施行;但訂施行日前,需完成健康風險評估辦法,並對林為洲批評縮

另對於林為洲要求在北、中、南、東舉行公聽會,重申衛福部不能隨意行事。薛瑞元則說,辦法預告時間過後,衛福部仍會整理相關意見,但他認為舉辦公聽會做法行不通,否則法案施行恐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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