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長懸空一年半 立委呼籲鬆綁資格

體育署長懸缺迄今達524天,立委黃國書(右)、張廖萬堅(左)6日呼籲鬆綁法規及尋覓人才同步進行。(記者林仕傑/攝影)
體育署長懸缺迄今達524天,立委黃國書(右)、張廖萬堅(左)6日呼籲鬆綁法規及尋覓人才同步進行。(記者林仕傑/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代理體育署長逾一年,目前誰能接手體育署長,仍是未知之數。為此,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6日舉行「新內閣全數就位,獨缺體育署長」記者會,呼籲法規鬆綁及人才尋覓應該要同步進行,盡快上軌道,以確保政府能卯足全力,成為台灣體育好手堅強的後盾。

根據現行《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規定,體育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而黃國書、張廖萬堅等人提出的修法草案為,「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

為何這樣修正,在黃國書的提案說明中寫著,以現行制度,投身比賽之選手、教練資格具公務員身分或大學校長資格者甚少, 導致體育人才拔擢受限;因此希冀透過人才進用管道之活化,引入改革之活水,為體育政策引入創新思維並更貼近民意。

對於體育署長懸空一事,黃國書表示,2023年台灣的體育好手面臨後疫情時代許多國際體育賽事的復辦,以及2024年的巴黎奧運,林騰蛟身兼教育部次長及代理署長,是否能作為賽事的指揮領導中心?是否能為選手安排充分的訓練計畫、提供後援?中央要謹慎思量。

黃國書強調,今年的國際體育賽事數量比以往要多,因為疫情,史上首度出現世大運、亞運同年舉辦,對於選手來說調整工作難度增加,需要體育署來謹慎安排,還有其他的國際賽事,近10個體育國際賽事需要體育署來協助選手訓練並提供支援,若能有正式的體育署長到任,對於各個賽事的指揮就能更加全心全意。 

對於如何解決此困境,張廖萬堅建議,應升格體育部,讓體育部長的位階及權責能相符,或儘速修法將體育署長改為政務任命,廣納民間人才;黃國書則呼籲,外國都曾有任用社會企業家或是退役的運動選手擔任,對於國家的體育進步產生作用,除了署長人才尋覓之外,也期許新內閣同步進行《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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