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小教練體罰過火 教育局:已終止聘約
何志偉表示,自2006年底通過的《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文禁止校園體罰,但仍有孩子因為吃飯太慢、太愛說話遭到校隊教練的不當體罰,甚至要求所有孩子圍觀不准閉眼,只為了記取「教訓」,此舉不僅在孩子身上留下傷痕,也在孩子心裡留下傷疤。
根據統計,2020年校園霸凌個案通報854件.台北市議員鍾佩玲指出,與2016年的606件相比,成長近三成,其中老師對學生霸凌超過50件,實際成案的寥寥可數;教育部與教育局應該建立更暢通的輔導、通報機制。給孩子們安全的環境與管道,讓小運動員們能及時反應,讓校方及政府能盡速處理。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本案目前處理狀況是教練已經終止聘約,使用場地部分目前已經把鑰匙繳回,不能做使用,也請教練在11/15把私人物品移除,教育局已責成學校調查小組,調查報告10/31會產出,就事實部分依《兒少法》做相關認定。
體育署周國金專委表示,教育政策體罰零容忍是沒有疑義的,不允許校園中出現體罰;目前相關法令規範了老師及教練,會依法處置。
國教署表示,就目前個案初步了解,站在兒少保護原則,若孩子已對他心生恐懼或是心靈傷害就應該降低接觸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