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淪學工 境外生產業實習 專家籲適用勞動法令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在臺境外生淪為「學工」案例層出不窮,為討論解決方案,立委范雲、陳秀寶、台灣勞工陣線等召開「不要再有下一個境外生淪為學工:高教境外生政策如何能更好?」公聽會。范雲認為,這需要跨部會合作,且要由教育部主導;與會專家認為問題在於學生有經濟壓力,政府應保障學生勞動權。

范雲指出,在政府政策協助下,擴大招收境外生,成為學校缺生源、產業缺工的出路,卻成為部分境外生的惡夢。教育部雖已提出一系列改進措施,但學工事件仍層出不窮,仍有學生不敢出面控訴。勞動部、移民署、外交部等部會有加強空間。

范雲舉例,從中州科大的案件,發現烏干達籍學生不屬於境外生專班,而是與本國生無異、可自由選課的大學生,成為了監管機制的漏網之魚;高苑科大的東南亞學生,有事前審核、定期查核的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卻仍有違規情況。每次協助一次個案就會發現更多制度問題,因此需要跨部會合作。

陳秀寶表示,教育部要推動境外生的相關政策,教育部就必須為境外生權益把關,若沒有訂定周全的規範,不但對境外生的學習沒有保障,也會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希望教育部等部會制定完善的措施保障境外生權益,教育部責無旁貸。

教育部表示,在入學前階段,要求大專院校招收外國學生,應擬定公開招生規定,辦理招生試務,除宣傳及協助學生辦理來台程序外,不得委由校外機構、法人、團體或個人辦理等;辦理招生宣傳時﹑應以當地國文字訂定規範,且派員親赴當地宣傳,並明確告知來臺就讀的花費。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分析,核心問題在於如何讓境外生能夠文化融入並習得華語及專業技能,以及各行業缺工嚴重,如何讓境外生畢業後成為國內外臺企的人力資源。他建議,國際專班可參考勞動部「產訓合作班」概念及模式,根據產業需求招收及培訓境外生,而非學校招生需求。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周平認為這是高教收費與勞動保障制度問題。他建議,大學生若沒有全時在校就學,就不應收取全額學費,而應按每週實際就學日數依比例收費,降低學生的經濟壓力;政府應將有勞動事實的實習,一律適用勞動法令與保障,避免雇主藉此剝削。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表示,政府應嚴加督管大專校院境外生之辦理情形,在境外生產業實習或境外生有打工需求部分,應造冊列管其安置廠家。相關資料應移送勞政機關並納為勞檢對象,確保境外生之勞動權益。

守護臺灣教育平臺祕書長戴伯芬從確保教學品質跟確保勞動權益出發,實習課程須簽定學校、廠商及學生三方契約,並確認符合勞基法要求,教育部應主動查核國際生學習狀況等;勞工局主動赴企業查核有無超時打工與危險工作不當管理事宜等。

最後,范雲表示,教育部要嚴格審查所有境外生的招生計畫,但既有審查、規定是否理解第一線問題,而且也有研究者指出加強的規定無效;教育部主導的跨部會小組,如何加強預防境外生受騙來臺的前期合作、來台後的權益維護,尤其是監督查核階段,做到跨部會及時配合,目前來看仍是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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