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規 嘉義縣政府積極向移工宣導

嘉義縣政府積極向移工宣導電動自行車新規。(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政府積極向移工宣導電動自行車新規。(嘉義縣政府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國內許多外籍移工多以電動自行車做為代步工具,並進行大幅改裝,隨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電動自行車納管,需領牌上路,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切勿改裝車輛,以免受罰。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嘉義縣政府提供)

勞青處長陳奕翰指出,近期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已將電動自行車納管,實施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未來需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

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嘉義縣政府提供)

此外,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為讓車速更快,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1,800元至5,400元,合格車改變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1,200元罰鍰。

陳奕翰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

勞青處將透過社群網站、通訊軟體及跑馬燈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更多資訊可上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pre-index )查詢或電洽1955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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