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外籍移工 金管會:小額匯款納金保法
為提升外籍移工權益保障,金管會21日宣布,依據《電子支付條例》成立的外籍移工匯兌公司,將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所稱的金融機構範圍。金管會官員表示,外籍移工若與匯兌公司產生金融爭議,即可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訴。
由於外籍移工多數無法在銀行營業時間匯款,加上銀行匯款成本較高,統振與易安聯之前申請金融監理沙盒,針對外籍移工小額跨境匯兌進行實驗,成功後金管會便立即修改電支條例及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
目前銀行局已於10月15日宣布,核准統振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預計10月底前將取得正式許可,11月正式開始營運,屆時無縫接軌適用金保法的規定。
金管會指出,在提升國內金融服務業競爭力的同時,同時也兼顧消費者權益,外籍移工可透過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辦理小額匯兌;為提升對外籍移工權益的保障,並落實普惠金融的政策,金管會公告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為金保法第3條第1項規定的金融服務業。
金管會表示,當匯兌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消費爭議時,外籍移工可依原先就適用的消費者保護法來保障自身權益外,由於這次公告將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納入金保法規範,未來外籍移工就可多一項金保法申訴評議的救濟途徑,增加外籍移工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