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首次! 瀚亞投信投資長用自家基金拉抬股價 遭金管會解職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

金管會28日表示,經查發現瀚亞投信劉姓前投資長,在任職期間利用他人帳戶買股後,再指示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買進相同標的拉抬股價,金管會認為瀚亞投信內控嚴重失靈,除了重罰400萬元,也要求劉姓前投資長解職後,3年不得回金融圈,這是臺灣首次遭金管會解職投信投資長的案例。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此案是去年9月證交所、櫃買中心去瀚亞投信檢查時發現異常,瀚亞投信劉姓前投資長身為全委與基金的最高主管,在任職期間利用自家基金及全委帳戶拉抬自己的股票部位,違法期間長達3、4年。

高晶萍說,劉姓前投資長利用職務之便,透過瀚亞投信基金及全委帳戶買賣相同個股,不但未向公司申報交易,且新買進個股後才做分析報告,明顯違反投資流程規定。她說,瀚亞投信也沒有查核督導投資長的個人交易,以及干涉投資決策等違規行為,均顯示公司內控制度嚴重失靈。

高晶萍指出,由於未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已影響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正常執行,故金管會處400萬元罰鍰,並停止瀚亞投信在未來3個月與客戶新增簽訂全委投資契約,1年內不得募新基金做國外有價證券投資,且2年內不得引進新的境外基金。

此外,因違規行為重大,雖然瀚亞投信知情的第一時間,即2021年11月12日免職劉姓前投資長,但金管會仍強調宣布命其解職,也是臺灣首次被解職的投信投資長;本案涉及刑事,金管會將配合檢調偵辦提供資料。

同時,金管會也命令瀚亞投信委託非財報簽證的會計師,針對公司改善後的內控制度執行情形,出具專案審查報告給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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