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推廣智慧法院 分析:意在監控司法
近期中共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許建峰等人在《中國工程科學》雜誌上刊文,力推智慧法院體系。但一些法律等人士對此質疑,並認為只是為了管控司法人員,在政治掛帥下,此舉可能還面臨多種風險。
中共最高法信息中心的這份報告「智慧法院體系工程的模式框架和創新實踐」,稱廣泛應用智慧法院系統後對司法文明進步有重要貢獻,人工智能將法官的平均工作量減少了三分之一以上,從2019年到2021年,為中國公民節省了17億個工作小時,節約社會成本約3024億元,相當於中國去年律師費總額的一半左右。甚至稱其全面提升了國家司法透明度云云。
從報告中智慧法院的模式框架來看,該系統可以訪問警察、檢察官和政府的數據庫,並與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相結合,打通了地方上原來互不連通的信息系統。
《南華早報》報導稱,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法官必須就每個案件諮詢人工智能。如果法官拒絕機器的建議,機器會要求提供書面解釋,以便記錄和審計。
大陸獨立評論人吳特對大紀元表示,法官是經過專業訓練的,會有基於自己經驗的判斷,如果什麼事都要諮詢人工智能,這究竟是提高工作效率還是降低工作效率呢?
「而且人工智能做出的行動和反應也是基於被輸入的信息以及對人類行為的模仿和學習,它的判斷並不必然就是正確的或者比人類更準確的,如果法官為了免去麻煩而盲從人工智能、改變原有的判案決定可能會干擾到法官的正常判案。」
《南華早報》還提到,最高法的全國智慧法院系統迫使每個地方法院將其文件轉換為統一的數字格式,並將其數據庫連接到北京的中央 「大腦」。
吳特認為,這明顯是為了加強中共高層對於各地司法判案的控制,可能客觀上確實可以起到一些應對瀆職和腐敗的作用,但也會增加上級機構出於權力或利益動機干涉正常判案的情況。
政治敏感案件 智慧法院司法公正無從談起至於政治敏感案件,吳特認為,「中共在編輯人工智能程序的時候肯定也會把政治挂帥的原則輸入進去,地方法官出於良心輕判乃至無罪釋放良心犯的可能性本來就很小,有了人工智能的監控,這種可能性就更小了。」
北京的一名法學博士張先生接受大紀元採訪時也有同樣疑慮,「人工智能系統還不是受中共操縱嗎?假如在709案和許志永、丁家喜、常瑋平案中正直的法官駁回起訴、宣告所有人無罪,而人工智能卻把所有這些人的行為設定為犯罪、強求法官對所有人定罪判刑,該怎麼辦?」
張博士強調,歸根結底,中共是不肯實行司法獨立、司法公開的,是不肯讓司法暴露在陽光下接受國民監督的,卻又不得不試圖保障最低的司法公正,於是只好採取人工智能這種下三濫的招數,企圖既向國民提供最低的司法公正,又確保司法聽命於中共。中共的所有公權力運行邏輯無不是這樣的左支右絀、扭扭捏捏。
人工智能管控各地判案或帶來更風險吳特還認為,中共政法系統大面積用人工智能管控各地判案,總結來說會有如下風險:第一,加強了上級機構對下級法院判案的監控,更加便於高層官員出於自身利益人工干涉下級法院判案。
第二,由於所有案卷卷宗都被電子化並被賦予統一格式便於審查,這會增加案卷內容泄露的風險隱患,可能侵犯當事人隱私,也給一些國安案件和敏感案件的保密工作帶來挑戰。
第三,人工智能和社會信用體系的配合會加強目前中共對中國人的控制和監控,使中共打壓「有案底」的異議人士和維權人士更加得心應手,類似鄭州紅碼事件這樣的事情會更多。
律師:人工智能只是為了監控司法人員大陸一名不方便署名的維權律師則向大紀元表示,這些人工智能只是為了監控司法人員,目的絕對不是為了司法公正,只是為了它的權力更集中、更有利於在司法系統實現他們的指揮和意志。
「實際上想在內心上震懾這些司法人員,讓他們清清楚楚的、毫無思想來機械執行共產黨的指令,而不是根據法律,根據事實來作出一個公正的裁判這樣一個目的。」他說。
「在當下和未來短短這幾年,不得不作為失信人員可能會越來越多,經濟嚴重的下滑,極度防疫的管控手段導致很多人失業破產,這種會更多,人們都沒有高消費了,這個社會危機是化解不了的。即使舉出再多的改革、再嚴的管控都沒有用。」
責任編輯:葉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