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賄選、境外介選 每案獎金最高1千萬
為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調查局已於官網上公布「檢舉專區」,受理檢舉的犯罪態樣,包括賄選、幽靈人口、選舉賭盤、假訊息妨害選舉、非法收受境外來源政治獻金、受境外滲透來源資助而介入選舉、暴力介選等,檢舉獎金最高每案可獲1千萬元。
關於檢舉獎金的發放標準,檢舉人若具名檢舉,協助司法機關查獲「賄選」,檢舉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每案可獲頒發1千萬元獎金;檢舉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每案可發500萬元獎金。
若成功檢舉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每案可獲200萬元獎金;若是檢舉候選人的配偶、直系血親、五親等內的旁系血親、三親等內的姻親,以及競選辦事處負責人等涉及賄選,則頒發100萬元獎金;如檢舉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代表、樁腳等賄選案,每案則可發50萬元獎金。
至於檢舉方式,調查局表示,檢舉人可打電話或親自到各地調查處(站),由調查官受理檢舉;也可利用線上檢舉,寄送檢舉信至調查局選舉查察檢舉專用信箱,事後會由調查官與檢舉人聯繫,研議後續事宜。
關於檢舉人具名檢舉可能產生的疑慮,調查局強調,將嚴密保護檢舉人身分,凡製作檢舉筆錄,均採「化名」方式;相關資料置入密封資料袋內,由專人專責保管,不隨案移送地檢署或其他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