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占美齡樓 國產署提告求償1.29億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婦聯會美齡樓房地為不當黨產,但2021年收歸國有後,婦聯會迄今仍未搬遷,也未繳納每月106萬4,363元的使用補償金,財政部國產署臺北分署已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不當得利。臺北地方法院以10年為期推定,訴訟標的金額為1.29億元。
婦聯會捐款10.5億元給婦聯社福基金會,向國民黨購買土地興建美齡樓,遭黨產會認定是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媒體報導,據國產署計算,婦聯社福基金會自2021年8月26日至10月13日占用美齡樓房地,每年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5%、房屋課稅現值10%計算,不當得利167萬9,653元,應給付國產署。
至於使用補償金部分,婦聯會及婦聯社福基金會自2021年10月14日起,應按月給付106萬4,363元,但迄今已積欠8個月,累計欠繳851萬4,900元,加上不當得利損害金,合計應共1,019萬4,557元。
臺北地院今年1月已裁定,婦聯社福基金會應給付167萬9,653元及利息;而婦聯會應按月給付的106萬4,363元屬於定期給付性質,由於權利存續期間超過10年,因此依法推定存續期間應為10年,訴訟標的價額為1億2,940萬3,213元。
對此,婦聯會主委雷倩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國產署提告的消息,接到通知後將再會同律師一起發布聲明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