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30年房貸影響大 調查:六都家庭月收破10萬才能負擔20年期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央行擬針對特定區域第二屋限制房貸年期,衝擊民眾換屋規劃,房仲業者根據聯徵中心去年Q4的六都平均鑑估值,且以房貸佔月薪的三分之一計算,發現當買房只能貸款20年時,家庭每月要有六位數高所得,才有望在六都生根落戶。

據估算,以聯徵中心去年Q4的六都平均鑑估值為基礎,去計算各都20年期房貸的每月還款金額,並以房貸佔月薪的三分之一推算出收入,發現台北市月繳房貸高達9萬元,換算家庭每月需有27.3萬元的高收入,才有辦法取得首都門牌;就連負擔最輕鬆的桃園市,每月也要繳3.8萬元的房貸,推算家庭月收入亦須達11.6萬元。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房貸年期縮減,對民眾造成的購屋負擔不容小覷,以近期主計總處公佈的平均薪資約4.4萬元來看,雙薪家庭每月的合理房貸負擔約3萬元,若可申辦30年期房貸,能購買總價約1055萬元的房子,對照各都的平均購屋總價,落腳桃園、高雄及台南等都會還不至於太困難,可是一旦央行把房貸還款年縮至20年,同樣是月付3萬元房貸,可負擔的總價將大縮水近300萬元,下修到只剩762萬元,恐使民眾與六都絕緣。

面對央行可能從房貸年期出招,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央行限縮貸款年限的對象,主要針對多屋族,對一般首購自住民眾影響不大,擔心會被流彈誤傷的換屋買家,可透過三招策略,化身為符合單一自住條件的「類首購客」,保有申辦30年房貸的機會。

第一招,「無房貸者申辦」,也就是新購房屋的貸款,以名下無房貸的配偶或直系親屬名義申貸,若財力較弱可透過保證人來彌補不足;第二招,「先還再貸」,審視名下所剩的房貸餘額,若要還的金額剩不多,可先周轉調度資金,還清前屋貸款,恢復無貸款身分後,再另行申貸購屋,讓民眾在先買再賣的換屋過程中無縫接軌;第三招,「先賣再買」,把名下有貸款的房屋賣掉後,再辦房貸買進新居。

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也提醒,房貸年期的長短,亦會受申貸物件屋齡、申貸者年齡影響,大部分銀行的放貸原則為「貸款年期+申貸者年齡不大於75」、「貸款年期+屋齡不大於60」,所以想申辦30年期房貸的消費者,建議於45歲以前購屋,且選購屋齡30年內的房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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