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同意任檢察總長 邢泰釗:堅持司法獨立性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被提名檢察總長,立法院26日投票同意。(中央社)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被提名檢察總長,立法院26日投票同意。(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26日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在國民黨立委拒絕出席投票下,邢泰釗獲得65票同意票,將出任檢察總長。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總統蔡英文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提名現任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院會26日最終開票結果,邢泰釗獲得65票同意,得票數超過出席立委過半數通過。

投票過程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不會進場投票、不為邢泰釗背書,希望邢泰釗能夠說到做到,要充分維持司法獨立性、提高全民對司法的信任度、維護社會正義,以及辦案要依法行政,不能有任何意識形態等。

邢泰釗提四大方向 將全力以赴

邢泰釗表示,他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報告時提出「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這四大方向將是日後努力的目標,將會全力以赴。

談到有溫度的司法,邢泰釗說,司法作為解決社會紛爭的最後一道防線,背負人民高度期待,隨著案件快速成長,檢察官負擔日益沉重,更應不忘初衷,應隨時提醒自己保持同理心,傾聽人民聲音,貼近社會脈動,審慎辦理案件,做出公正、帶有人性溫度的判斷。

至於堅持司法獨立性部分,邢泰釗表示,檢察總長依法指揮監督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在檢察事務應致力維護檢察職權之獨立行使,不受政治力或任何個人、團體、公眾或媒體壓力之影響。他將與同仁共同努力,公正超然執行檢察職務。

而在保持客觀義務方面,他表示,司法人員行使公權力,尤應謙抑避免流於威權而專斷。歐陸法制創設檢察官制度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有效打擊犯罪」,不如說是為了「有效保障人權」,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除致力真實發現外,更應以人權保障為念。

最後則是精進專業智能,邢泰釗表示,檢察業務攸關民眾權益,有時更甚一般行政機關,為強化檢察功能,亟需持續提升專業智能、辦案效率及團隊精神。擔任檢察總長,將努力建構學習型組織,與同仁共同積極進修,充實職務上所需知識技能,並體察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與國際潮流,突破檢察官因專業性、獨立性,所引發視角盲點。

他也強調,今年底將舉行選舉,他在基層服務很長期間,發現反賄選宣導對年輕人有用,選舉風氣一年比一年好,未來將全面宣導反賄選;此外,因應網路犯罪、區塊鏈加密貨幣等新時代犯罪,犯罪金額龐大,辦案須結合上、中、下游及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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