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案八成與網路誘騙有關

據監察院、兒童福利聯盟調查,有37.7%的兒少曾使用手機交友軟體,其中有11.8%曾被網友要求單獨外出。圖為示意圖。(Shutterstock)
據監察院、兒童福利聯盟調查,有37.7%的兒少曾使用手機交友軟體,其中有11.8%曾被網友要求單獨外出。圖為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的「《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指出,2020年兒少性剝削通報案共有1,696件,其中有逾八成皆與私密影像相關,且原因多為被誘騙;2019年更有六成以上的性削剝被害兒少是受到網路誘拐,呼籲行政院提出整合性防制策略。

據衛福部統計,2020年兒少性剝削被害人通報1,696件、1,691人,較2017年通報的1,060人增加三成,其中「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有1,333件、「散布私密影像供人觀覽」44件,兩者合計占比高達81.19%。國家人權會指出,兒少被害原因多為被誘拐或誘騙,且未求助比率高達43.5%,33.5%是因為不知可向誰求助。

而據監察院、兒童福利聯盟調查,有37.7%的兒少曾使用手機交友軟體,其中有11.8%曾被網友要求單獨外出、18.8%兒少曾單獨赴約。國家人權會指出,我國每年約有6,500名兒少離家、有1千名以上兒少遭受性剝削;2019年有六成以上性削剝被害兒少受到網路誘拐,顯示網路誘拐及性剝削犯罪情形極為嚴重。

對此,國家人權會建議,政府應審視涉及兒少性剝犯罪的法令及措施是否完備,行政院治安會報也應就相關議題提出整合性防制策略,警政機關則需針對新型態的網路誘拐及性剝削犯罪手法強化網路科技偵查能量,並研定兒少個資即時屏蔽等因應策略。在教育方面,應提升教師對於數位性別暴力的敏感度,及早從國小階段培養學生知能。

此外,評估意見中也提到,據兒福聯盟、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調查,有逾二成兒少曾有遭受網路霸凌的經驗,其中以即時通訊軟體(35.92%)為最多,其次為社群網站(30.3%)、網路連線遊戲(29.49%);且僅有22.4%的受霸凌兒少會告知師長,有62.5%出現疑似「網路社交焦慮」徵狀、26%曾想自殘,但政府卻未能掌握兒少數位環境議題基礎數據。

國家人權會表示,政府對於網路安全的權責劃分未有明確歸屬,呼籲政府擬定跨部會合作機制,針對兒少使用網路可能遭遇霸凌、隱私曝露、接觸不當內容等風險建立常態性數位環境調查研究,如網路霸凌盛行率、網路霸凌與兒少自殺關係等整體性分析研究,以作為後續政策評估基準,並訂定網路霸凌積極性防制計畫及輔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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