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聘任、校安機制失靈 監院糾正國北教大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有媒體2021年4月揭露,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系辦理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聘任評選時,有校評委員質疑校長陳慶和違規安插自己人馬,事後卻遭恐嚇。監察院認為疑有職場暴力情形而介入調查,發現該校教師聘任三級三審制、校安機制皆有違失,因此予以糾正。

監察委員范巽綠、賴鼎銘、林文程、林國明調查發現,國北教大社發系辦理109學年度第2學期新聘教師聘任評選,竟不是因課程需求聘用,而是先聘人再更改課程架構,有違該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等規定;且該校教育學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明知該新聘教師案處理存有疑義,卻仍進行投票並通過,致該等教評會功能不彰,核有不當。

監委們指出,教評會聘任案採無記名投票是為了落實學校自主並防止不當干預,但陳慶和卻在校教評會後致電教評委員,探詢甚至質問投票情形,確有不當;事後又與陳主秘、蔡學務長等3人突襲校教評委員研究室「溝通」,一度爆發言語衝突,使該教評委員心生恐懼而進行校安通報,並尋求精神科醫師協助。

然而,監委們也發現,國北教大就連校安通報機制也有欠周全。該校雖訂有作校安通報事件後續處理依據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但該校卻未能保持中立、未依法定程序運作,不僅嚴重延宕事件處理程序,又未適時關懷及協助當事人,專業不足,核有嚴重怠失。

監委們強調,此案突顯國北教大未能依法維護教師聘任三級三審制的公正性,而陳慶和就任校長後未能化解校長選舉時的紛爭及衍生心結,致使媒體報導後造成校譽嚴重受損,反映大學治理出了問題,高等教育應引以為戒。機關首長為職場暴力施暴者時,現行處理機制不彰、形同虛設,教育部認應檢視制度,自當確實辦理。

此外,調查報告也提到,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擔任新任校長任內行政主管,也易遭質疑有利益輸送,現行規範尚有不足。近10年內,共有35所國立大學校長遴委會委員擔任新任校長第一任任期內行政主管職務,目前只有7所學校在校長遴選辦法中訂有廻避規範,教育部應確實辦理。

對此,國北教大14日聲明,監察院調查報告部分內容似與事實嚴重不符,立場似有嚴重偏頗、倒果為因。其中,「本校陳校長刻意安插自己人馬」部分,經歷次查證均與事實不符;監察院糾正之不實情事,並未事先完整向本校查證,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本校將鄭重提出申復理由,並陳請教育部協助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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