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不到小攤商? 臺中編3.5億抽現金惹議
台中市議會24日臨時會進行「購物節3.5億預算」專案報告。黃馨慧等多位藍綠議員皆指出,疫情期間受害最大、最廣的是基層經濟,但次振興政策,不僅中央五倍券沒發行小面額,連地方購物抽獎門檻都不利微型商店或攤商小吃!黃馨慧認為,振興政策應有「層次性」,讓百業「雨露均霑」,才能真正促進內需經濟。
議員李天生更質疑,凡是現金抽獎活動,按規定要上繳機會稅20%給中央政府;他批,這次編列3.3億元抽現金,就是要上繳中央6.6千萬元的所得稅,臺中市政府訂定這樣的政策合理嗎?
黃馨慧問,百貨「購物節」與政府的購物節有何不同?市府去年3500萬可以辦購物節,今年為何要多花10倍預算辦同樣性質的活動?若按中經院報告,市府多花10倍預算,就可以保證創造10倍的「就業人口」與「經濟成長KPI」嗎?
黃馨慧認為,3.5億抽獎預算可以用來改善小學生營養午餐質量,也可以再鋪10萬公里路平,民眾納稅錢不應用在1%民眾開心、99%無感的抽獎遊戲。目前還有許多行業未復業、被邊緣化,呼籲市府規劃政策該有層次性,才能提高百業參與率,真正做到振興全面「雨露均霑」。
議員施志昌、黃守達批,台中購物節擴大抽獎有三弊端,富人中獎機率高、基層攤販未受益,還有可能讓台中人的五倍券拿去外縣市花,要求應有專屬台中市民的優惠,才能真正回饋在地。
議員賴佳微批,一個買房、買車都能登陸的購物節,假設買房1000萬,就有2萬張抽獎券,反觀很多小民花500都覺得多了。相較其他縣市就算沒發現金,如高雄直接給1000元的高雄券,雲林給現金回饋,桃園、新北、台北等,也都有不同策略讓小錢變多。
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只要在合作店家消費累積167元就可抽1次,最小現金獎5,000元,等於有機會用167元換5,000元,將吸引民眾到台中消費。
經發局說明,六都加碼措施都有抽獎機制,台中方案可提高民眾到台中使用振興券的誘因,協助產業振興。有關購物節效益,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報告,台中購物節帶動台中經濟產值達90.14億元,創造GDP達33.52億元,就業支持及創造效果約4,702人次/年,每創造1元消費可帶動總體經濟產值1.75至2.46元,今年預計再創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