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動產所得 財政部追稅2.4億

財政部23日公布個人不動產相關所得稅查核結果,截至今年7月底,已合計補課776件、2.4億元稅款。(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23日公布個人不動產相關所得稅查核結果,截至今年7月底,已合計補課776件、2.4億元稅款。(財政部提供)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3日考察「財政部打炒房措施執行成效」,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賦稅署長許慈美在會中報告不動產相關所得查核成果,針對個人不動產相關所得稅,至今年7月底,已合計補課776件、2.4億元稅款,以強化抑制短期性的炒房活動。

為打擊房市的炒房歪風,財政部國稅局去年12月啟動三大專案計畫,第一項是查核個人不動產相關所得;第二項為營利事業不動產交易,針對個人透過成立公司及股權移轉方式,規避個人房地合一的重稅狀況;第三項則對《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的5%自由運用資金進行追蹤控管,為避免專法匯回資金投入房市卻享有優惠稅額,也將追回相關稅款。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表示,在個人不動產所得查核方面,主要瞄準預售屋交易(包括紅單)、舊制房屋交易、新制房地交易。自109年12月至今年7月底,預售屋交易查獲64件、補稅898萬元;舊制房地交易補徵317件,補稅約8,781萬元;新制房地交易則查獲395件補徵,近1億4,444萬元。

許慈美指出,個人透過成立營利事業或利用股權移轉等,規避不動產所得稅負案件,截至今年7月底約補課109件,調整課稅所得額5.39億元。

許慈美說,《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查核作業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查核個人152件、補稅3件,總計補稅金額來到50萬元。她說,營利事業的部分,在已查核的10個案件中,則未有尚須補稅的案件。

此外,「房地合一2.0」在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後,課稅對象新增境內法人,有調整短期持有年限,境內法人、境內個人不動產「持有二年內」出售均課徵45%房地合一稅,「超過二年、未逾五年」出售皆課35%,均比「房地合一1.0」適用範圍更廣。

許慈美表示,為健全發展房地產市場、實現民眾居住正義,將持續關注不動產市場概況,財政部將加強查核,以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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