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列非法漁業及混獲名單 環團:恐遭美制裁

臺灣遠洋漁業涉嫌違反海上轉載規定,以及違反鯊魚相關保護措施等,因此被美國列入非法漁業名單。資料照。(綠色和平提供)
臺灣遠洋漁業涉嫌違反海上轉載規定,以及違反鯊魚相關保護措施等,因此被美國列入非法漁業名單。資料照。(綠色和平提供)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12日發布〈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公布7個國家與地區涉及非法漁業、29個國家與地區涉及混獲名單,臺灣均首次上榜。環團指出,接下來兩年內需採改善措施,若沒有明顯改善,美國恐進一步祭出限縮漁船停靠港口、限制漁獲貿易等制裁。

綠色和平表示,臺灣上榜原因包含違反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相關規定,未能採取改善措施,以及缺乏有效監管減少混獲的計畫。報告中指出,美國政府根據NGO(非政府組織)的調查,認定2018到2020年,多艘臺灣漁船違反三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保護管理措施,在太平洋、大西洋等作業海域涉嫌非法漁業行為。

臺灣籍漁船「威慶」、及疑似從威慶轉運鯊魚鰭的塞內加爾籍漁船「Lisboa」,和一艘鮪延繩釣漁船A,都因涉嫌違反海上轉載規定,以及違反鯊魚相關保護措施等被NOAA報告點名。另外,臺灣在大西洋海域作業的鮪延繩釣漁船,也因海龜混獲而榜上有名。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說,臺灣近年因涉嫌非法漁業及人權剝削等問題,嚴重影響臺灣的國際聲譽。臺籍漁船「威慶」也是跨國企業「豐群水產」合作對象,政府必須加強海上監管、落實執法,並且一併規管在臺具有影響力的水產企業,才能澈底革新,避免非法漁獲流入全球市場。

修法加強執法後 韓國除名

報告中也指出,韓國在2019年被NOAA列進非法漁業清單後,韓國政府在同年修法,透過加強行政執法力道,迅速而有效的制裁非法作業漁船,已從清單中除名。而連續上榜的墨西哥,非法漁業行為未見改善,美國將採取拒絕墨西哥漁船進入美國港口的制裁,其漁獲產品恐面臨進口限制。

針對NOAA所提出的鯊魚割鰭棄身及混獲問題,綠色和平及環境正義基金會建議,強制所有漁船裝設包括CCTV(監視系統)、遠端遙測、魚倉溫度監測等電子監控系統;加派船上觀察員及積極研發電子觀察員、提高觀察員覆蓋率至100%。

以及全面禁止海上轉載、提升海內外32個指定卸魚港口檢查員覆蓋率至100%;公開漁船監控系統(VMS)或全面加裝自動識別系統(AIS)、公開實質受益人資訊;漁船在海上作業三個月後必須停靠最近的港口,以防過度捕撈與強迫勞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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