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飛彈突擊艇撤案 專家:建軍邏輯何在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海軍原規劃316億元籌建60艘「微型飛彈突擊艇」,但今年卻以「不符合作戰需求」撤案,外界質疑浪費前期投入的2億元預算,海軍則稱此案設計結果可供軍方後續新造艦艇作參考,並未造成浪費。軍事專家梅復興質疑,海軍的建軍邏輯究竟何在。

前參謀總長李喜明上將任內力推「微型飛彈突擊艇」,排水量約莫數十噸,可搭載2枚雄風2型反艦飛彈,戰時隱匿在小型漁港,不僅能躲過偵測,由於目標太小,敵軍武器也無法有效先期進行反制。

不過該案最終以「不符合作戰需求」宣布撤案,外界質疑前面已投入的2億元經費,恐怕白白浪費。海軍司令部9日回應,設計成果可供後續造艦參考運用,並無浪費情事。

對此,軍事專家梅復興批評,海軍稱三胴船體(trimaran)快艇的合約設計,可以供後續造艦參考的說法,「顯然只要願意相信,那就什麼都可以相信了」。

他強調,此案當時通過了嚴格的作戰需求審查,美國政府與美國軍方也都高度認同國軍積極發展這種數量多、單價低,具分散精準火力 (distributed precision fire)的存活性強非對稱戰力。

梅復興表示,如果這種可部署在全臺100多個小漁港的微型快艇都被認為沒必要,但軍方卻還要優先花300、400百億元,去搞在全面戰事爆發時根本就毫無存活機率的拉法葉巡防艦的性能提升,那臺灣的建軍邏輯究竟何在?

梅復興認為,如果是因為目前沒有經費,那還勉強可以理解暫緩執行,但硬要掰什麼不符合作戰需要而撤案,那所有牽涉此案的主事官員都應該被懲處,包括當時批准了此案的高級將領及國安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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