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列席KY董事會惹議 證交所:將研議
近期上市櫃外國公司(KY公司)暴雷頻傳,為提振投資人信心,臺灣證券交易所3月底提出新管理辦法,要求券商列席KY公司董事會,不過引發立委質疑,此舉是否涉及妨害秘密與侵害公司治理;證交所董事長許璋瑤表示,針對此顧慮會進行研議,最快一個月內提交報告。
證交所3月底端出新管理辦法,明定承銷商須與新掛牌KY公司簽訂3年委任契約,契約內容包含KY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應徵詢券商意見;承銷商須派員列席參與董事會,事後審閱董事會議事錄等。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週一(5月10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對此措施提出質疑,她表示,券商通常不只承銷1、2家KY公司,如果券商出席各KY公司董事會,得到各家營業機密、互通消息,是否會有妨害秘密、侵害公司治理疑慮。
對此,許璋瑤解釋,券商作為輔導的角色,要了解公司營運狀況,不是要券商參與決策。相關法規有規範,當董事會討論涉及營業機密時,券商可以不參與,但事後要審閱相關資料。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則說,過去這幾年,KY公司貢獻相當多股利,出現掏空、財報不實等問題的公司是個案;為重建投資人對KY公司信心,證交所才會擬定一系列措施。黃天牧則解釋,輔導券商有保薦KY的功能,因此交易所提出這個新的管理辦法「只有一段時間,不是永遠」。
但林楚茵追問:「董事會討論的事項哪一條不是機密?」假如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等科技巨頭來臺灣掛牌,成為KY公司,金管會也會用一樣的標準嗎?過去也有力霸、博達、雅新等公司下市掏空的案例,而KY公司也不全是體質差的公司,如果把好壞KY公司都一網打盡,是不是暗示所有KY公司都有問題?
黃天牧指出,KY公司和券商關係不一樣,當初KY公司是由券商輔導上市櫃,「因此兩者是綁在一起的,券商有責任輔導公司」。
許璋瑤表示,實施此制度前,有和券商公會討論,券商公會沒有提出反對的聲音,至於立委提到的顧慮,會回去研議後,盡量在一個月內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