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波動劇烈 金管會:當心詐騙
比特幣日前價格才創新高,卻在週日(4月18日)一度大跌15%,幣圈瀰漫腥風血雨。金管會20日警告,投資人應注意三大風險,另外,除了當心虛擬資產的波動之外,也要慎防吸金詐騙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20表示,有鑑於近期比特幣等虛擬資產的價格波動劇烈,同時也出現許多藉由區塊鏈、虛擬資產進行吸金詐騙案件的報導,因此金管會再度提出呼籲。
首先,央行與金管會在2013年已將比特幣定位為具有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而非貨幣,與國際的看法一致。
其次,除了「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STO)為《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應遵循《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外,其他像比特幣或類似性質的虛擬資產,都不是金管會核准發行的金融商品,也不是貨幣,不過,目前沒有業者提出申請。
最後,虛擬資產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在從事交易前,務必充分了解其運作模式,審慎評估風險,避免遭受詐騙或投資損失致使權益受損。
林志吉進一步說明,有關虛擬資產(虛擬通貨)洗錢防制部分,依其性質可區分為STO以及比特幣等虛擬資產。
另外,自7月1日開始,洗錢防制法將正式將虛擬通貨平臺以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範疇,未來虛擬貨幣投資必須採取實名制,預計5月將邀請國內8家交易平臺業者參加公聽會。
林志吉指出,依洗防法規定,業者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防制洗錢措施,其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也將由金管會基於洗錢防制管理的目的訂定,依行政程序發布,若有違反依法將可處新臺幣50萬到1千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