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條例 黨團協商中
受到少子化衝擊,有些學校招生困難,導致無法繼續辦學,因此行政院推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其中,針對停辦學校的學生,草案讓學生免移動,在原退場學校環境中就讀,可望解決退場學生困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5月5日持續審查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私校退場條例)草案,並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等列席。全案5日審查完竣,部分條文保留,需交由黨團協商。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說,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清楚訂出退場程序、時間點以及師生權益保障,教育部當然不樂見學校因為少子化大量退場,但盼透過這個條例草案,學校可以預先評估自身的體質問題、財務狀況,因應大環境的變化及影響。
多名立委關注學生因退場而被迫轉學的議題,立委范雲希望轉學安置,應要半數以上學生同意;張廖萬堅表示,停招前就入學的高中生,退場時可能剛好升高三,若被強迫轉學,則需面臨半年後就要學測、統測等問題,對這西學生而言相當不利。
為解決學生被迫轉學、失學等問題,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建議,退場條例中第19條新增校外上課,並由教育部另訂子法,讓學生因學校退場時免移動,僅學籍轉到安置學校,可在原校或鄰近場所繼續就讀,相關費用由教育部協助。
楊玉惠表示,將公布專輔學校名單,讓學生選校時有參考依據,因為學生學習無法中斷,即使學校因為大環境被迫退場,也希望保障學生不要受影響而輟學,草案中明定將協助媒合學生轉學,讓學生可以選擇比較適合的學校跟系科,並會尊重學生意願,不會強制學生轉學到指定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