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問題多 民眾黨團:交通部應具體承諾改善期程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指出,臺鐵有發包後未盡管理責任、未要求建立相關安全防護等缺失,更隱藏許多結構性沉痾,呼籲政府通盤檢討並具體改革。(民眾黨立院黨團提供)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指出,臺鐵有發包後未盡管理責任、未要求建立相關安全防護等缺失,更隱藏許多結構性沉痾,呼籲政府通盤檢討並具體改革。(民眾黨立院黨團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雖然臺鐵看似無直接責任,但民眾黨立法院黨團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臺鐵仍有發包後未盡管理責任、未要求建立相關安全防護等缺失,背後更隱藏著許多結構性沉痾,呼籲政府通盤檢討並提出臺鐵改革的具體做法及時程。

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事發後竟傳出臺鐵想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希望「降低本局負評」的消息,但整起事件臺鐵涉有發包後無人專案管制、連假禁止施工期間放任人車出入、施工期間未要求設置鐵軌護欄及工地安全、施工防災計畫沒有委外審查而未能發現安全盲點,以及釀禍包商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非法兼任工地主任等缺失。

立委賴香伶質疑,這次釀禍的工程,從施工、監造到承包商是否符合國家職安標準?臺鐵職安室、工務處在這兩年的工程期間是否曾到現場巡查?工作日誌、門禁管制是否落實?甚至在臺鐵「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作業標準」中,竟明文寫著「如發生危及鐵路行車安全事故,概由施工承商付全責」。她強調,臺鐵的官僚文化、僥倖文化都亟需改革。

然而,2018普悠瑪事故後,臺鐵2019年底完成「臺鐵總體檢報告」,交通部也據此列管144項,並解列109項。但立委蔡壁如質疑,當中有多少是確實完成才解列?且報告中一再提到要改善運務處、工務處、機務處、電務處「各行其是」的組織文化,內部員工也常提到「臺鐵幫派化」,只問黨派不管專業、官官相護等問題。

民眾黨團總結提出3點建議,首先,臺鐵應重新檢視施工安全管理作業,全面暫停施工並清查臺鐵沿線工程,對侵入高風險地點的防護措施進行調查,未達標準不准復工;其次,交通部應於2年內,比照高鐵全面增設侵入防護網及天然災害警告系統;制定及落實運輸安全管理系統。民眾黨團將成立臺鐵改革專案監督小組,持續追蹤。

針對臺鐵太魯閣重大傷亡事故,立法院院會無異議通過民眾黨團的2項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提出針對臺鐵工程發包流程及施工監管改善計畫,以及對臺鐵總體檢報告的執行成果與已解除的列管事項,向立法院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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