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 郭克銘認行賄廖國棟及助理970萬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收賄案,30日再度傳喚扮演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出庭,針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助理丁復華共收賄970萬元部分進行準備程序。郭克銘坦承行賄,並提到有「對價關係」的關鍵證詞;也給了丁復華一筆預算用於網軍操作、媒體置入。
起訴書指出,廖國棟、丁復華分別收賄790萬元、180萬元,共970萬元;台北地院30日傳喚郭克銘出庭釐清相關細節。對於行賄的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為何會找上廖國棟?郭克銘表示,當時關於SOGO增資案,立院經濟委員會分為兩派,但多數委員都有接受遠東集團的政治獻金,李恆隆才會委託他處理,他則透過丁復華請廖國棟協助。
至於行賄過程,郭克銘說明,他與李恆隆、廖國棟、丁復華在2015年3月31日的一次早餐會中,李恆隆在包廂內向廖國棟表示,「希望你能提供相關協助,未來會給相應報酬」,但他當時與丁復華離開包廂取餐而未聽見;回到包廂後則聽見李恆隆請廖國棟支持《公司法》修法,並要求經濟部依行政法院判決依法行政,但並未談及具體協助方式。
郭克銘說,事後他與丁復華再次談及此事時,雖然沒有提到錢,但丁復華拿出「原住民豐年祭」企劃書表示,希望能獲得贊助。事後李恆隆給他4張空白支票並同意他動用200萬元,他扣除是知顧問費用30萬元後,將其餘170萬元轉交給丁復華,但他已忘記時間與地點。
郭克銘也提到,李恆隆認為國會助理會從中私吞部分賄款,所以有些錢會由李恆隆自己給,因此後來於2015年11月23日,他便約丁復華到李恆隆「信義之星」住處見面;他則提領300萬元放在李恆隆座位旁,但因他先行離開,沒有親眼看到交付過程。
此外,郭克銘還供稱,2016年《公司法》正式推動修法,2018年行政院版本送入立法院審議,當時他也提了1份修法建議及經費估算給李恆隆;丁復華另向他表示,可以協助操作網軍、請媒體置入,因此又切割一部分預算出來給丁復華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