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傅崐萁擬獄中「視訊問政」 法務部:書面都有困難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花蓮縣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涉炒股案而遭判刑2年10個月,但他因未被褫奪公權,仍保有立委身份;外傳現已入監服刑的他將申請在獄中「視訊問政」,引發輿論譁然。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27日強調,「收容人不是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而傅崐萁辦公室則澄清並無此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7日邀請蔡碧仲列席備詢,針對外傳傅崐萁入監後擬申請「視訊問政」,對此,蔡碧仲接受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質詢時表示,這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沒有規定,僅《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民代經判刑確定得解決其職權。他強調,立委遭判刑卻未去職的現象並非第一次發生,但相關法規至今仍付之闕如,每個部門都應檢討。

蔡碧仲進一步指出,若要透過書信的方式進行書面質詢的話,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每週可以發一次書信,但是否有行使立委職權的法律效力,矯正機關並沒有職權認定,但「收容人不是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在監獄或看守所中要收集質詢資料也有困難;至於其書面質詢的法定效力為何,立院未來也應有相關規定。

不過,立委在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期間曾演練過視訊質詢,劉世芳擔憂,傅崐萁是否會鎮此機會進行視訊質詢、遠距報告,甚至隔空參與法案表決。她認為,立院確實有檢討空間,但也希望法務部所屬的矯正、收容機關,對於其權限可以再做進一步檢討,不要因為受刑人是立委就因人設事,或是發生有權貴介入的情況。

蔡碧仲則回應,受刑人連發送書信都要經過監所審查,視訊當然也是一樣,但在現行機制下如何處理,這不是法務部說了算的;目前就是因為沒有法律規範實際上要如何執行,這部分應由立院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詳細規範。他也強調,矯正機關已明確表示,所有程序都照正常規定,絕對不會因為傅崐萁的立委身份而有特別待遇。

然而,傅崐萁辦公室澄清表示,對於有立委抨擊指責傅崐萁擬申請獄中「視訊質詢」,甚至在獄中行使立委職權,純屬臆測與憑空捏造之不實言論,籲請外界切勿憑空想像、散布虛假訊息。傅辦強調,外界各種臆測均屬政治操作,當此疫情期間,政治人物應關心疫情、解決民瘼,而非憑空杜撰,製造對立。

傅崐萁辦公室指出,傅崐萁在花蓮地檢署通知執行的前一天,獨自一人低調前往地檢署報到並入監執行,就是希望避免佔用社會資源、過度討論及著墨;傅崐萁本人會專心服完刑期,並儘速返回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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