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法 父母改姓成年子女可不必改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5日表示,有成年民眾因父親選擇改姓,自己也被迫要更改使用近30年的姓氏;對此,萬美玲將提案修正《民法》及《姓名條例》,明定成年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更改姓氏時,戶政機關須先通知並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才得以變更其姓氏。
萬美玲表示,她近日接獲陳情,有民眾因為父親改姓,自己也被迫跟著改了使用近30年的姓氏,在清明連假時期,這不舒服的感受更是加深。經查發現,立法院2010年修《民法》時,讓成年子女得依據自我認同,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但當時修法未考量改姓者若有已成年子女,其成年子女也被迫必須改姓。
她表示,按照現行《姓名條例》規定,如有人申請改從父姓或母姓,從其姓的子女不論成年與否,戶政機關皆不須經其子女同意,即可一併將其子女改姓,讓成年子女使用幾十年的姓氏被迫變更;且所有證件資料都必須跟著更改,造成生活上諸多的不便,這樣的規定必須有所修正。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2014年至2019年間,共計有2萬674人申請變更姓氏,其中這類變更姓氏後,成年子女也被迫改姓的有2,761人。
萬美玲認為,這樣的現象顯示現行的《民法》及《姓名條例》不盡周延。因此她將提案修法,讓成年子女除了可從父姓或從母姓外,也可從直系血親尊親屬之姓氏;並明定成年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更改姓氏時,戶政機關須先通知並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才可以變更其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