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投入5千多萬 發展原住民族語言

圖為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圖為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暨瀕危語言復振補助計畫」經費共計5,781萬元,補助各族語推組織約300萬元。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原民會除將持續投入足夠經費,亦將協助各語推組織的跨組織、跨人員的連結工作,期使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更具全面性。

原民會表示,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六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原住民族各族設立族語推動組織;同法第七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政策,並優先復振瀕危語言。原民會於107年完成輔導各族成立語推組織,108年底各族初步完成族語人力資源盤點及召開各部落族語發展共識會議,蒐集並制定該族族語發展計畫。

其中,屬瀕危語言的拉阿魯哇族語師徒制學習員,從不諳族語,經1年學習後,通過族語高級認證並擔任原民臺新聞主播;撒奇萊雅語經語推組織成員努力編寫維基百科,成為全球第二十九個維基百科上線南島語言,亦是臺灣原住民族語言中第一個上線語言。

夷將‧拔路兒說,為強化各族語推組織復振族語的力量,並精進各項族語復振推動方式,原民會不僅於108年底邀集各語推組織、語推人員及族語教保人員召開成果交流會議。更在109年召開第一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會議,完整勾勒出各族語推組織與各級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基金會、語推人員、族語老師及族語教保人員間之分工和合作方式,同時確認109年度主要推動事項包括,規劃建立該族族語發展人員組織合作機制及平台、強化族語推廣、賡續辦理瀕危語言「師徒制」。

夷將‧拔路兒表示,106年《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公布施行後,原民會投入大量資源跟精力全面推動族語發展,除了協助族人「設立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建構族人自主決定族語保存、研究與發展場域與平台外,也設置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語推人員、族語教保人員、族語保母,以及協助推動族語老師專職化等,全面推動族語教學、推廣、研究等族語發展工作,而未來各族語推組織,將扮演自主及營造由下而上族語發展力量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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