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爭議難解 立委籲金管會強化金融監理
由於2014年起,多家銀行力推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結果因人民幣匯率在中國人行主導下走跌,導致許多企業慘賠。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金管會與財政部藉由TRF爭議,強化金融監理作為,實現金融正義。
2014年起,因人民幣匯率在中國人行主導下走跌,臺灣各銀行TRF商品淨損失高達732.54億元,各銀行累計轉銷呆帳超過94億元,為繼2008年連動債發生後,第二個有大量受害者之金融衍生性產品事件。
陳椒華8日與TRF受害者一同召開記者會,陳椒華表示,有受害者陳情,有些進行訴訟的案件,在沒經過調查的前提下,就被判敗訴,甚至上訴時判決內容幾乎是複製貼上,讓受害者對司法失去信心。
她呼籲,金管會、財政部應改革金融監理四大弊端,「訂定金融旋轉門條款,以公開甄才取代特權酬庸」、「健全金融監理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吹哨揭弊」、「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等政策,盼能強化金融監理,實現金融正義。
TRF受害者聯盟總召賴昇濱說,TRF投資爭議總共有9千家企業受害,以聯盟的認知,至今妥善解決的不到一半,聯盟認為爭議點在於企業簽TRF合約,簽合約時就違反《民法》,合約應該雙方都有,但他們都是2、3年以後出了事才拿到合約。
賴昇濱質疑,金管會也說很多銀行部分違法,既然是違法、違規,再侵害消費者權益,受害者損失慘重,卻又不處理個案,究竟要如何處理?
與會的金管會法律事務處科長李姿慧表示,TRF投資爭議發生後,金管會積極協助處理相關爭議,委請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協助調處,希望兩造能達到共識;截至7日為止,已收受調處案件共計254件,已結案者共202件,其中紛爭妥處率為53%,「成效其實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