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受賄 被判13年半
1月21日,中共公安部前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受賄案宣判,孟宏偉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據通報,2005年至2017年,孟宏偉在擔任中共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升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通過其他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約人民幣1,446萬餘元。孟宏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孟宏偉被指到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因而獲得輕判。
2018年9月底,孟宏偉由法國返回中國後神祕失蹤。同年10月5日,孟宏偉的妻子格雷斯・孟(Grace Meng,中文名:高歌)在法國報案,並向媒體表示,她的丈夫因為政治原因被逮捕。此事件引起國際關注。
在國際壓力下,2018年10月7日中共終於承認孟宏偉因「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大約2小時後,國際刑警組織宣布,孟宏偉辭職。
孟宏偉在中共公安部任職多年,被指是中共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老下屬和心腹。周永康2003年任公安部部長,第二年,孟宏偉就被提拔為副部長、黨委委員,成為周的重要副手。
2019年3月27日,孟宏偉被雙開,中共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當天主持召開公安部擴大會議,強調要全面澈底肅清周永康、孟宏偉的遺毒遺害等。4月下旬,中共最高檢以涉嫌受賄罪對孟宏偉做出逮捕決定。2019年6月20日,孟宏偉涉嫌受賄案開庭,其出庭受審,案件未當庭宣判。
孟宏偉在2016年11月出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時,曾引發國際人權組織的廣泛批評和譴責。旅居法國的評論人士王龍蒙指出,中共政法系統當年對法輪功、維權人士的迫害,孟宏偉都曾參與。從1999年以來,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實施了近20年的瘋狂迫害。作為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早就被海外明慧網列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涉案責任人之一。◇
孟宏偉小檔案
黑龍江哈爾濱人,1953年11月出生,今年66歲。
2004年4月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
2004年8月兼任國際刑警組織中共國家中心局局長。
2011年8月兼任中共國家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2年3月兼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兼中共海警局局長。
2016年11月除繼續擔任上述職務外,孟宏偉出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同時兼任國際刑警組織中共國家中心局局長。
2017年12月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兼任國際刑警組織中共國家中心局局長。其國家海洋局副局長、海警局局長職務被免。
2018年4月任公安部副部長(被免除公安部黨委委員職務)、國際刑警組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