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新規護公安執法 分析:令社會更動盪
近日,中共公安部發布新規,中共警察執法造成損害將被免責,並受到全方位保護。此前中共警察形象就極其不堪,被民間稱為「土匪」。中共這個新政引起輿論一片譁然,評論認為此舉將導致社會更加動盪,也凸顯中共末世之象。
2018年12月29日,中共公安部在北京的記者會上,通報了關於警察執法方面的「新規定」,稱警察「依法履職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對警察停職、禁閉,不得作出處分或者免職、降職、辭退等處理。相反,侵犯警察「執法權威」的民眾,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或治安處罰。
同時,規定公安機關為警察提供「新聞發布機制」、「緊急救治暢通機制」和「撫慰金制度」等。「規定」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無限度地擴大中共警察的權力,並給警察提供全方位保護,此舉引發民眾強烈反彈。網民認為,這意味著中共警察已經納粹化。「意思就是,只要能找得到執法藉口,一切所作所為都受黨國保護。」「這等於給了警察胡作非為,為非作歹的通行證。」
早在2018年9月,中共公安部就已發布關於維護警察「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所謂徵求意見稿,被指是中共在慫恿警察作惡,激化社會矛盾,是「以警治國」的又一大例證。
北京律師程海認為,中共公安部現在強調這些規定,可能是因為近年來警民衝突越演越烈。警察肆意查人身分證、扣人、辱罵他人、毆打他人、介入拆遷、上訪等非法行為,是製造衝突的主要原因。
前中國人權律師滕彪博士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中國的警察權力一直過大,在實踐上有很多濫用警察權力的情況。如果有這麼一個新的規定,警察在實際辦案的過程當中,使用暴力、強制手段時更沒有約束了。他說,「其實在沒有這條規定之前,警察濫用警力也很少會受處分,承擔刑事責任的就更少,非常罕見。」
滕彪表示,現在,在整個中國大的維穩環境下,濫用警力的情況肯定會更多、更可怕。在這種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警察濫用暴力會導致動亂和民眾的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