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工會也可代辦職災投保
為增進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的權益保障,勞動部擬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並於24日函請行政院審議。勞動部25日強調,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仍須透過工會加保,兩者不衝突。
草案內容擴大納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納入保障範圍,但有職業工會擔憂會因此流失會員。對此,勞動部25日強調,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擴大納保對象,主要是因為實務上勞工發生職災時無職災保險保障,至於勞保普通事故保險仍維持現行規定,並沒有任何改變,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勞工維持現行規定,還是要透過工會加保。
勞動部表示,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勞工,其工作型態經常變動且多元,未來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還是要透過所屬工會辦理職災保險,若同時在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受僱工作,也應交由雇主辦理職災保險,兩個單位都加保不會衝突,反而能讓職業勞工從事不同工作時,皆能獲得職災保障。
勞動部表示,日後擴大納保範圍後,考量小型投保單位辦理投保業務的便利性,因此工會未來也可代辦投保業務,讓有需要的事業單位可以委託工會辦理職災保險手續,並強調,屆時勞保局不僅透過受僱單位、職業工會加保名冊的比對勾稽,在取消職業勞工由工會加保的資格部分,仍會就個案事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