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18還是20?青民協:權責不符怪象多
「一個人成年與否的認定不應該在兩部法律中有差異」,台灣永社理事長、律師黃帝穎表示,各項法規對成年的認定有差異,讓未滿20歲的年輕人不知道哪些行為是被限制的,「既然能負起刑事上的責任,何必在民事上特別保護」,成年年齡統一定為18歲,將更加有利於年輕人了解自身的權利義務。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指出,《民法》訂定於1929年,立法理由寫道,「依當時的時空背景,認為20歲前民智蒙昧未開」,但在21世紀的今天,資訊傳播快速、教育也相當普及,世界多數國家都已將成年年齡訂為18歲,台灣沒有理由再裹足不前;應該檢視台灣各項法規對於18歲行為能力毫無邏輯的認定落差,讓台灣青年的權利、義務相等。
《民法》20歲成年 造成的不便與怪異現象
在台灣,18歲的青年在刑法上須負擔完全刑事責任,男子也有服兵役的義務,甚至能考駕照、結婚,同時也是開始工作或上大學的年齡。然而,青民協表示,這個階段的青年,卻受到《民法》的限制,無論是租屋、開戶,或是就業、創業、組成人民團體都要經過繁複的「法定代理人同意」程序,造成種種不便。
青民協也指出,在各項的行政法規中,因缺乏對成年年齡的一致性,導致許多類似行為受到不同限制的怪異現象。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18歲可以買樂透,但《運動彩券投注規則》卻規定20歲才能買運彩;根據《菸害防制法》滿18歲才能合法買菸,但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卻要20歲才能在機場免稅店購買菸酒。
18歲成年已是全球共識 台灣還在等什麼?
據《今周刊》報導,歐洲國家於1970年代已陸續完成修法,將成年年齡降為18歲;由36個會員國組成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當中,除了韓國訂在19歲、紐西蘭訂在20歲外,其他會員國都將成年年齡訂為18歲。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表示,「台灣已經落後世界40年,到底還要等多久?」
《今周刊》指出,就連與台灣國情較接近、社會風氣較保守的日本,也在2018年修改了維持146年的《民法》規定,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於2022年正式實施;日本政府也隨之調整了130多項相關法律,並積極推出配套措施,例如:青少年被詐欺案件增加,日本政府即宣示修訂《消費者契約法》,讓18歲到20歲的受害人可以取消相關合約。
修正《憲法》難度高 修改《民法》也受挫
為還權於青年,立法院黨團曾於2015年討論下修投票權年齡至18歲的修憲案,且主要政黨皆表態支持,但最後卻因朝野對於是否一併通過其他修憲案無共識而遭擱置至今。然而,修改《民法》的難度相對較低,金管會主委、時任立法委員顧立雄、尤美女、周春米等人曾於2016年提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的修正案。
但青民協指出,根據法務部內部民調顯示,支持與反對修法的民眾比例各佔50%,尚未凝聚社會共識,且修法後將有多達數百條的相關法律需一併修正,但受惠群體僅有約60萬左右的18歲至20歲青年人口,法務部態度恐略顯消極。而本次的修法草案因本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遭逢大選,恐因「屆期不連續」被退回,無疾而終。
林佳和則認為,政治人物各有盤算,有些政黨可能認為得不到年輕人的青睞,所以反對投票年齡下修;政黨應該拋開對利益的計算,從整個社會結構長期發展的趨勢思考。然而,不論上調或下修都會對原本的制度產生影響,重點是應該衡量整個社會如何演變,到底社會如何看待介於18歲至20歲之間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