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需絕食9年 內政部:買房能力「略低」
在「房價負擔能力」部分,據統計,108年第2季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6.06%,較上季上升0.53%,較去年同季下降0.84%;房價所得比則為8.79倍,較上季上升0.13倍,但較去年同季下降0.21倍(表1)。因本季房價中位數較上季上漲,導致貸款負擔率、房價所得比皆呈現上升的趨勢,房價負擔能力為「略低」等級,但以長期觀察,有逐漸提升的趨勢。
內政部表示,「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是參考「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並依據當季的房價中位數、所得中位數的關係計算而得,以衡量對房價可負擔的程度,數值越高表示負擔能力越低,依照不同比例區分為可合理負擔、略低、偏低、過低四種不同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表2)。
而108年第2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01.59,較上季上漲0.49%、較去年同季上漲1.51%;六都部分,台北市較上季下跌0.52%,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則分別較上季上漲0.19%、0.01%、0.22%、1.44%及0.58%;除台南市因交易量熱絡帶動住宅價格波動相對明顯外,整體住宅價格指數變動幅度均相當小,後續趨勢仍有待觀察。
內政部表示,「住宅價格指數」採「類重複交易法」編製,透過尋找類似成交案例,搜尋與當季2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公寓、華廈、住宅大樓、套房、透天厝)交易案例高度相似並具有替代性的相似房屋,計算不同時點的價格變動情形,作為衡量住宅市場價格變動的參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