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港府卸責 律師「把台灣當中國一部分」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

台灣通緝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港府表達陳嫌願意赴台投案;台灣陸委會則表示,沒有司法協議前,不會發給陳男簽證。對此,前台權會會長、人權律師邱晃泉受訪表示,不排除雙方都有「政治權衡」,而港府草率把人丟給台灣,「港府作為就是把台灣當中國一部分」,因此,我方才會拒發簽證,主張「司法主權」尊嚴。

邱晃泉說,自己不清楚事件完整背景,但就一般國際司法程序來說,「被通緝者當然可前來投案」,但港女命案是重罪,「香港有管轄權與審判權」,至於證據收集可向台灣提請求,透過國際司法互助處理,「這才是國際上合理的處理方式」。

此外,國際上「不把自己國民送交給他國去審判」是大原則,質疑港府處理態度奇怪,因此,陸委會說「港府推諉卸責、政治目的」不無道理。

邱晃泉指出,陳嫌來台受審,關鍵需釐清「他是自由身來台?還是港府把他移送給台灣官方?」兩種處理程序不同。邱律師說,如陳男自由來台,那麼「台灣方面沒拒絕道理」;如是他國(包括香港政府)以官方作為送出,在港府拘束下,國家交嫌犯給他國,那必須雙邊官方按應有程序為前提來處理。

邱晃泉說,「港府現在作為就是把台灣當中國一部分」,因此,我方才會拒發簽證,主張「司法主權」尊嚴。

除司法主權,另牽涉人身安全問題,兩國或兩地政府不會在沒有簽訂「移轉執行」等協議為依據前,就草率把人丟給另一個政府。「不知道港府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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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0日 |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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