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無用?民團:應建立陪審制度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右)、《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左)表示,台灣司法急需重大改革。(中央社)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右)、《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左)表示,台灣司法急需重大改革。(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表示,2018年世界經濟論壇全球司法獨立調查中,司法獨立性中國是第46名,台灣卻在其後第48名,人民對司法沒有信心,認為司法會受到政客及財團影響。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認為,建立「陪審制度」及「民選法官」才能真正落實司法民主化。

吳景欽說,職務法庭在這次修法中,除了3名官以外,還增加2名外部參審員,但參審員還是有可能是司法院、法務部自己找的人,職務法庭在評議的時候適用《法院組織法》,但台灣沒有參審員的相關制度,所以還是採用原本的過半數決,「這是簡單的數學問題,不論這2名參審員夠不夠外部,2比3你再怎麼舉都不會贏」,司法改革有名無實。

吳景欽認為,在台灣有關政治人物的案件,不論判決後面到底有沒有人干預,最讓人詬病的就是常常碰到同一個案件中,一審判決有罪或無罪後,到了二審就會不一樣,最高法院又發回再審。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就是很典型的例子,面對的事實證據都一樣,所有法官所受到的法學訓練也是一樣,大家讀的法條也是一樣,這次案件中,一審及更一審的兩次無罪判決,理由也不一樣,但為什麼不複雜的案件卻會如此反覆,根本不可能讓人民信任。

黃越宏說,不幸的是,他在2年多前就報導過,總統蔡英文執政後對於政治案件會採取「放馬打扁」,結果12日的判決完全應驗。他也不希望預言馬無罪會應驗,但是當民眾認為政治力會介入司法時,最理想的解套方式就是陪審團制度,讓民眾做心證,這是台灣目前最大的困境。

「品格證據」非常重要。黃越宏說,在外國法庭,當證人坐上證人席時,第一個就開始檢視他的前科,用以往的行為來證明人格的瑕疵,但在台灣法庭,所有人都沒有人格可言,一個人若想證明自己的清白而陳述以往的行為,或想要以前科證明被告有犯罪嫌疑時,法官一定會說:「與本案無關。」但陪審團制度不同,陪審員一定會好奇一個完全不認識的人的過往事蹟,因此,所有進入法院的人,人格都要接受檢驗。

吳景欽說,據司法院公布輿情調查結果,人民對執政黨司法改革滿意度不到三成(27%)。司改建立一個大法庭統一見解,試圖解決問題,但由上而下的改革始終無法落實司法民主化,真的要讓人民參與審判就是要採用陪審團制度,也是最根本的改革。陪審制度適用的案件,100件大概只有5件政治案件,剩下的95件由於是刑事、民事的輕微案件,應該要由民選法官審理,這是司法民主化很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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