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賣菸給未成年 立委提案罰停業
為遏阻不肖業者違法賣菸給未滿18歲者,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等人提案修正菸害防制法,若1年內經查獲3次以上者,要停止營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此案目前待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西元2017年執行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研究顯示,國中學生吸菸率為2.7%,高中職學生則為8.3%。各類販菸業者違法賣菸比例31.8%,高達49.2%的未成年吸菸國中生至檳榔攤、傳統商店及便利超商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顯見遏阻青少年吸菸效果不彰。
現行菸害防制法明定任何人不得販售菸品予未成年人,但李俊俋指出歷年成效不彰,青少年吸菸率仍然居高不下,且營業人違規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的比例也相當高。
提案內容表示,台灣的菸酒管理法對於販售菸品者非採許可制,無法僅吊銷其許可證,且累犯已不具備「營業上之可信賴性」,為加強遏止營業人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因此提案修法,要科予營業人較重的行政罰。
對於青少年易於取得菸品,趙正宇認為主因在於菸害防制法的罰則過輕,導致法規無法落實,若要確實杜絕,應從青少年取得菸品的源頭,也就是販售菸品的管道嚴格管制,這次提案欲增訂菸害防制法對於屢次違規商家應停止營業的罰則,期盼確實遏止青少年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