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加強執行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美國司法部國家安全局副助理檢察長希基(Adam Hickey)透露,司法部接下來將優先執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並已制定一系列計畫。
美國媒體《華盛頓觀察家報》週一(4月29日)報導,美國司法部正在加強對FARA的執法。
FARA要求,任何代表外國政府工作的人士——無論是遊說者、企業還是媒體機構,均需向司法部登記、披露這種關係。
據希基透露,司法部現在認為FARA是一個「足夠高的優先權……將授權一位副主管(職位)來負責處理這類惡意(外國政治)影響力,就像我們設有出口管制和制裁網絡和經濟間諜的副主管一樣。」
3月,司法部已任命格拉克(Brandon Van Grack)負責外國代理人部門的執法工作。格拉克此前為司法部「通俄門特別調查」工作了一年半。
其次,司法部已制定一系列計畫強化執行。希基表示,司法部計畫改善FARA的執行情況,包括一系列計畫:增加起訴;教育律師;加強對媒體和校園的外國影響力審查;培訓聯邦雇員和商界人士、助其了解外國影響力對他們的滲透努力,以及通報給公眾等。
希基介紹,司法部的外國代理部門跟其它部門比「相對較小」,因此接下來他們的重點是為全美94個司法部檢方辦公室提供培訓和教育。「他們需要知道『FARA』是什麼,他們需要知道指控需要什麼。」
此外,司法部的外國代理人教育工作,還包括針對國會和政府機構的成員,幫助他們了解如何應對外國影響力。
外國媒體誤導申報 恐被警告或受罰
希基說,「你會看到越來越多的人驚覺『FARA』是什麼,以及它的要求是什麼,你看到註冊數量在增加……我認為這部分歸功於我們做的工作。」
希基表示,過去有一段時間,司法部的外國代理部門沒能被認真對待。「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你必須向外界清楚表明,如果他們來找你,並以誤導的方式回答你的問題,那樣將會有後果。」
司法部國家安全局的助理檢查長德默斯(John Demers)4月17日也表示,司法部在徹審已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遊說活動,是否跟其披露的內容保持一致。
德默斯說,司法部認為,有必要對已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人士/機構進行「更多檢查」,若報告給司法部的材料缺乏應有細節,司法部將發出「缺失信」。
司法部1月與一家知名的美國律師事務所達成460萬美元的和解協議,因後者之前沒有依據FARA正確登記,而違法在2012年為烏克蘭政府工作。
CCTV分部及華為公關公司在美司法部登記
國際電視台(CCTV)美國分部(CGTN America),於2月1日向美國司法部提交文件,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根據CGTN的註冊文件,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其從中共中央電視台獲得約800萬美元經費。
對比俄羅斯政府資助的國際電視台「今日俄羅斯」(RT)和中共中央電視台資助的CGTN的註冊文件,中央電視台的申請文件多處脫離事實,例如自稱「享有不受任何國家指導或控制的編輯獨立性」,否認「受外國政府監管、直接指導、控制、資助以及接受外國政府補貼」。「今日俄羅斯」於2017年在司法部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外界認為,在美國司法部加強FARA的執行力度下,CGTN的代理人申報很可能收到司法部的「缺失信」。若再次「任性」誤導填報,恐以身試法、自食其果。
目前,中共黨媒《中國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以及《新民晚報》均已登記為外國代理人,但另一家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尚未申請。
此外,2019年3月,跟華為合作的兩家美國公關公司—銳思博德(Racepoint Global)以及博雅科恩和沃爾夫(BCW),也在美國司法部按照FARA文件登記。
這是華為的公關公司第一次在美國按照FARA登記,之前都是按照「遊說披露法」(LDA)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