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晉華共謀竊密 美司法部起訴聯電
美國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週四宣布起訴中國國營福建晉華電子和台灣聯華電子與3名台灣人,涉嫌盜竊美國半導體公司美光(Micron)的商業機密,成為台灣科技業首次被美國司法部以涉嫌違反《經濟間諜法》起訴的刑事案件。
司法部除了以「經濟間諜罪」起訴所有被告之外,並提起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阻止被告進一步轉移失竊的商業機密,並禁止晉華與聯電把使用被竊技術所生產的產品輸銷美國。
美司法部:積極起訴此類活動
塞申斯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國(中共)對美國的經濟間諜活動持續不斷且迅速增加,真的夠了,司法部將積極起訴這類非法活動。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瑞伊(Christopher Wray)說:「中國(中共)對我們的創新與經濟安全構成威脅,沒有一個國家比得上」,中共政府無所不用其極地取得美國技術,包括投資、企業併購、入侵網路,以及透過現任或前任員工掌握內幕消息,進而取得該領域的領導地位,如此一來,美國公司將蒙受嚴重損失,甚至影響國家安全,因此調查局與美國各級地方政府和私營部門密切合作,應對來自中國(中共)的威脅。
根據起訴書,被告共謀竊取美光公司的商業機密,取得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技術,在此之前,中國並未擁有DRAM技術,而美光是美國唯一製造DRAM的業者。
涉案的3名台灣男子是陳正坤(Stephen Chen Zhengkun)、何建廷(He Jianting,譯音)和王永明(Kenny Wang Yungming,譯音)。陳正坤曾任聯電資深副總經理,於2017年借調到晉華電子擔任總經理。
起訴書指出,陳正坤在聯電任職期間,安排與晉華達成合作協議,在晉華的資助下,聯電把DRAM的技術轉移給對方並進行生產,該技術由雙方共享。陳招募了眾多前美光員工加入聯電,包括何建廷與王永明;而何與王皆偷竊數個與美國DRAM設計、製造相關的商業機密,例如王永明在離開美光前,下載了900多個美光機密與專用文件。
起訴書提到,一旦被定罪,「經濟間諜罪」被告最高可判處15年徒刑與50萬美元的罰鍰,盜竊商業機密罪則最高判處10年徒刑,兩家公司則都將面臨最高超過200億美元的罰鍰。
聯電:公司財務無重大影響
聯電2日發布聲明表示,此案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已委請律師處理,以捍衛該公司及股東權益。
聲明指出,美國政府的起訴內容,實際上與先前美光公司對聯華電子提起民事訴訟所主張的內容是相同的。對於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在起訴前,沒有事先通知聯華電子並給予討論事件始末的機會,聯華電子表示遺憾。
聲明表示,對於任何聯華電子可能違反法律的指控,聯華電子都將嚴正以對,並擬竭力回應該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