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急推《外商投資法》 歐商會:措辭模糊
中共《外商投資法》從提出草案到表決通過,歷時僅三個月。中共倉促出台的這個法案,除了不足以消除美方疑慮外,歐盟商會也批評該法的具體條款措詞模糊。
按照慣例,中共要通過一部法律通常需要2~3年的時間。外界普遍認為,中共倉促通過該法是向美國釋放妥協的信號,解決美方長期指責中共強迫外國企業轉讓技術,促進美中貿易談判早日達成協議,以阻止目前中國經濟快速下滑的趨勢。
但該法被指不足以消除美方的疑慮,不少美國政商界人士對該法提出質疑。同時,中國歐盟商會對該法的第四十條也提出批評。
該條款規定:任何國家或地區在投資方面對中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其它類似措施,中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的措施。
中國歐盟商會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說,該條款允許政治問題影響投資者和政府的關係,讓中共有權針對貿易和投資夥伴採取單邊行動。此外,該條款措詞模糊,也增加了該法律給外國公司帶來的不確定性。
中國歐盟商會表示,爭議應通過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已經建立起來的國際機構來解決,而不是通過單邊反制措施。中國歐盟商會強調,中共的法律應將外國公司和中國公司一視同仁,不應在法律上區別對待。
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何墨池(Mats Harborn)說,很顯然,這部法律被硬性納入本屆人大會議上審議,部分原因是解決美中談判桌上正在討論的問題。
中共曾在2015年討論過《外商投資法》,但是在審議過程中被擱置,2015版的草案共有171條,但今年的新草案只有41條。
分析人士注意到,新法案的措辭更籠統,更含糊。中國美國商會政策委員會主席羅斯說:「這部法律的措辭和規定非常籠統,其中一些內容沒有涉及到,如外國投資占百分比多少才稱得上是外國投資。」
而從事美中關係諮詢分析工作的羅威(Austin Lowe)說,這會讓人擔心,中共會以海外投資遇阻對外國公司進行報復,即便其報復並非基於安全方面的合理擔憂。羅威還提及,該法中有關國家安全的模糊性文字,會給中共當局干預更大範圍投資活動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