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就職須五指併攏 立委盼盡速修正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左)8日表示,《宣誓條例》規定的宣示動作包括右手伸直、五指併攏等,可能有些身障者無法做出,已違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記者陳柏州/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左)8日表示,《宣誓條例》規定的宣示動作包括右手伸直、五指併攏等,可能有些身障者無法做出,已違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去年九合一大選當選的台南市原住民議員穎艾達利(Ingay Tali)在宣誓就職時,因宣誓程序上引發爭議,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宣誓條例》規定的宣示動作包括右手伸直、五指併攏等,可能有些身障者無法做出,已違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台南市平地原住民議員當選人穎艾達利去年12月25日宣誓就職時,因未在誓詞簽名蓋章,被台南地院認定不符合宣誓條例第7條規定,依同條例第8條前段,視同未就職。穎艾達利今年1月8日在市議會補宣誓,完成就職程序。

穎艾達利8日表示,代議政治的授權是來自於憲法、來自於選票,也就是人民,這才是宣誓者應當宣誓效忠的對象;而目前法定的具體手勢、面對特定個人的芻像符碼,剝奪民主制度下權力移轉的邏輯。

林昶佐表示,宣誓的本質是要公職人員公開承諾盡忠職守,捍衛人民的權益,只要符合宗旨當然就有就職意願;此外,部分身心障礙者,恐怕無法做出條例中「舉右手向上伸直,手掌放開,五指併攏,掌心向前」的動作,違反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林昶佐說,他已經在2017年提出修法,盼能修正《宣誓條例》中不合時宜的規定,讓宣誓回歸民主社會,盼未來能盡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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