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擬修引渡中國條例 立委:台人赴港陷危機
對於香港擬修「引渡中國條例」,時代力量黨團21召開記者會表示,該修法將可能使赴港的台灣民眾可被引渡至中國受審,恐將出現更多「李明哲們」,呼籲政府及各政黨積極表態,反對矮化台灣主權的作法。對此,陸委會強調,中華民國政府不會接受任何消滅國家主權的作法。
去年來台旅遊的港男陳同佳,在旅館殺死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卻因台港無引渡協議,導致無法引渡陳男回台灣犯罪地受審。香港保安局向立法會建議修法,未來包括台灣、澳門和中國,只需經香港特首與法庭同意,就可以個案方式將嫌犯引渡。
時代力量黨團21日召開記者會,該修法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一部分,恐將影響每年赴港求學、工作的民眾,可能變成「李明哲第二」,影響的不只香港的民主,更會影響台灣民眾自己對言論的自我審查。
他說,今年2月曾有香港泛民派議員提出,移交安排「先處理台灣、不適用於中國大陸」的動議,但被親北京議員否決。徐永明呼籲,陸委會、法務部應該更積極表態,不接受這樣把台灣放在中共框架下的修法。
時力黨團主任陳惠敏說,中共慣用羅織罪名,若修法通過,未來甚至可用與政治毫無關係的理由,就把異議人士隨意送到中國處理,因此對於香港政府修法感到憂心。
她表示,過去兩岸司法互助的執行情形,我方和陸方不成比例,如在通緝犯逮捕遣返我方完成率達69%、陸方僅26.2%,調查取證我方達95.9%、陸方僅60%,有關罪犯遣返方面,我方在過去10年提出443件中,陸方僅完成19件。
對此,檢察官劉怡君強調,法務部作為我國司法互助事務的主管機關,向來都在對等、尊嚴、互惠的情況下,處理相關事務,立場從未改變,若有其他國家或地區採用不對等方式,不論是稱謂或說法來提出要求,我們不會接受,將退回處理。
劉怡君補充,目前尚未看到《引渡中國條例》修法協議具體條文,不曉得實際影響範圍會多大,但針對港男陳同佳個案,只要港方願意以平等互助的前提提出請求,台灣是能夠協助的。
陸委會專委黃廷輝說,政府不會接受任何消滅國家主權的作法,呼籲香港政府妥善處理,將持續觀察修法進展,確保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