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擬修法增引渡中國條款 律師:恐出現更多李明哲們
日前有香港男子疑似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返回香港,但因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所以無法引渡回台灣受審,香港政府擬修改相關法律,將引渡程序適用於台灣。不過有律師警告,一旦香港通過相關立法,就會有更多被中共認定犯罪的「李明哲們」,在過境香港時被引渡至中國受審,呼籲台灣政府應該對此聲明立場。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媒體上投書表示,香港政府近日藉一宗在台灣發生的謀殺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建議將引渡疑犯的程序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憂心未來被中共認定為罪犯的台灣民眾,只要過境或到香港旅遊,都有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大陸。
對此,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表示,若未來香港政府真的立法,會增加台灣人到香港的風險,不只形成寒蟬效應,甚至會變成禁令,嚴重影響台灣人民出國的便利性,甚至會出現更多的類似李明哲的案例,台灣政府應該思考如何因應,要求香港當局不應該通過類似的立法。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也說,過去中共一直想透過發居住證、或者利用民主協商等方式,把台灣內國法化,變成中國的一部分,過去也發生多起跨國詐欺犯被引渡至中國受審的案例,但還沒在香港發生過,若香港政府真的完成立法,台灣許多過境或到香港旅遊的民眾都會受到影響。
他表示,依中國《刑法》、《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只要中共認定為主張台獨的民眾,就可能被冠以罪犯的名義,引渡或移送到中國受審。香港一旦完成立法,未來民眾只要在網路上,發表像李明哲聲援中國民主運動、或對中共違法施政提出抗議的聲音,都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受審,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台灣各界應該重視。
賴中強呼籲,台灣政府應該提出聲明,警告香港政府若真的完成相關立法,香港的「一國兩制」將完全走樣,「香港就不再是現在的香港,而應該視為中國」,因此台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中的「視同中國條款」就必須啟動,把香港來台投資的程序,全比照中資來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