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新規範 Uber批威脅代僱駕駛生計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政府不應為照顧一個族群,而犧牲同樣是運輸產業中另一個合法、合規的駕駛族群和業者生計。(中央社)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政府不應為照顧一個族群,而犧牲同樣是運輸產業中另一個合法、合規的駕駛族群和業者生計。(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

交通部日前公布「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的條文修正規範」,進入60天諮商期。Uber在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該規定一旦實行,將威脅一萬名Uber平台代僱駕駛及其家庭的生計,同時也限制台灣300萬名 Uber 平台使用者的自由選擇權益。

據新規定,租賃業與平台業者合作「起租至少為一小時,並不得以優惠或折扣名義規避」,且「不得巡迴攬客」,要求租賃車在每趟行程結束後必須返回車行,才能再出發接案。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政府不應為照顧一個族群,而犧牲同樣是運輸產業中另一個合法、合規的駕駛族群和業者生計。法規應該促進公平競爭、市場自由及支持整體運輸業的升級。

「網約多元小客車」方案是可研擬的方向,Uber建議,讓消費者都可以透過 app 叫計程車或是租賃汽車,這也是Uber支持者喜愛的叫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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