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Uber條款 租賃業擬抗議交部
Uber去年與租賃車業者合作,重返台灣市場。計程車抗議Uber搶生意,交通部擬制定「Uber條款」,要求Uber不得巡迴攬客。租賃業將號召500輛租賃車15日上午到交通部前抗議。交通部公路總局13日表示,為讓小客車租賃業與計程車客運業可適當在該業範圍內營運服務,目前正在聽取相關產業團體意見。
公路總局擬制定「租賃業代僱駕駛使用資訊平台」,規範租賃業範圍,內容包括:禁止排班與巡迴攬客、代僱行程須高於1小時,另外,必須揭露車輛駕駛人、租車費率,手機App畫面顯示費率必須與車內懸掛價格相同等,衝擊Uber司機,讓租賃業跳腳。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認為,交通部研議的規定不合理,政府不應該偏袒計程車業。業者預計週四上午到交通部前抗議,預計號召500輛租賃車響應。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小客車租賃業與計程車客運業分屬不同業態,因部分租賃業者與資訊平台合作,透過平台提供線上服務,致使小客車租賃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樣態產生模糊。為使兩業可適當在其該業範圍內營運服務,目前正在聽取相關產業團體的意見。另外,業者擔心取消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應屬誤解,現行規定並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