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稻作申報至2月1日截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鼓勵稻農種植高品質稻穀,自107年全面辦理保價收購與直接給付雙軌並行制度,今年除持續辦理,並將優質稻米獎勵金(原契作奬勵)由每公頃1,500元,提高至每公頃3,000元,農糧署提醒符合資格的稻農務必握最後2周,於2月1日前,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公所、農會辦理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為鼓勵農民種植高品質稻米,自108年起,將基期年(102~104年)間取得稻米產銷履歷驗證土地,納入稻作直接給付申辦對象。如果種稻土地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102-104年間同期作申報種稻、或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或取得稻米產銷履歷驗證者,都可以參加稻作直接給付政策。
農友申報稻作直接給付,不交公糧,第1、2期作給付金分別為每公頃13,500、10,000元,且可於收穫時回復改繳公糧,不領給付金,對農友相對有保障。農友如果與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取得稻米產銷履歷驗證、有機驗證,或友善環境耕作登錄文件,還可以領到額外加碼的優質稻米獎勵金每公頃3,000元,希望透過政策引導,吸引更多農友生產高品質稻米。
農糧署再次叮嚀,農友有意願參加稻作直接給付或交公糧,都必須於2月1日前完成申報,請農友儘早完成申報,安心好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