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漸進式縮小社會救助法以工代賑方案規模
「以工代賑」是指透過政府提供職缺方式,解決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庭生活困難,本質上屬短期性工作,但多數案例發展成為長期雇用,過去也未曾強力執行期滿轉介。桃園社會局原先研議讓「以工代賑」於今(107)年落日,不符資格者皆須轉介,不過鄭文燦認為,政策執行須有溫暖的心,落日及個案認定都改採彈性做法。未來市府「以工代賑」規模的確應該逐漸縮小,各單位進用相關人力須嚴格審查,且遇缺不補,希望藉此漸進式縮減「以工代賑」規模,讓政府部門人事制度回歸正常。
桃園市長鄭文燦指出,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地方政府可針對有工作能力的中低收入戶以及低收入戶進行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以工代賑三項措施。其中,「以工代賑」透過政府提供工作,以解決家庭生活困難,桃園截至今(107)年10月31日止,在區公所共155人、市府及圖書館共83人,市府也編列不少預算支持,明(108)年度就達7,687萬元。
鄭文燦說,「以工代賑」應以短期工作為主,藉此扶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自立、解決生活困難,社會局原研議於今(107)年落日,只要不符合資格者皆須轉介至其他單位。他認為,政策執行須有冷靜的頭腦及溫暖的心,決定停止上述強制落日措施,在落日及個案上皆改採彈性作法,也責成社會局盡速修訂《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以工代賑實施要點》,逐漸縮小以工代賑規模。
與其他各都相比,桃園市政府「以工代賑」規模較大,原則上政府部門「以工代賑」要落日,須積極協助轉介代賑工至其他適當工作,而非讓出政府部門職缺,且若突然強力執行,就必須將現職人員直接轉介出去,現實上也有其難度。
鄭文燦也強調,未來「以工代賑」要朝短期性、專案性工作為主,因此市府仍應持續執行「以工代賑」就業轉介工作,並積極輔導個案,協助順利轉介。同時,未來各單位若提出代賑工需求,須嚴格審查且遇缺不補,希望藉此逐漸縮減規模,讓政府部門人事制度回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