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童亡旅平險不賠 金管會研議修法
今年台鐵普悠瑪意外事故有5位未滿15歲罹難者,因《保險法》第107條之規定,而無法獲得旅行平安險的身故保險金,引起多位立委關切,提出修《保險法》,希望為家屬爭取權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將請保險公會介入,盡可能讓家屬獲得較高的理賠金額,至於是否修《保險法》?他承諾,會在一個月內研議,趕在本會期送入立法院審查。
在這次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中,有5位15歲以下弱勢家庭孩童不幸身故。根據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被保險人未滿15歲前死亡不能領取人壽保險的身故保險金,保險公司只能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甚至有家長此次只獲退回事先投保的「旅平險」保費170元,拿不到全額理賠金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當初《保險法》第107條修法,是要堵道德風險的漏洞 ,但現在這5位孩童都是弱勢家庭,卻因為車禍事故,不能得到理賠,他認為,金管會應該道德勸說壽險公司去幫忙弱勢民眾,但金管會能否承諾透過道德勸說,對5位孩童提供一人200萬元慰問金?這是人道關懷。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說,過去台南強震維冠大樓倒塌案,也有青少年罹難,當時就提案修《保險法》107條,在法規中,未滿15歲不得拿到死亡給付是因為道德問題,但因天災死亡應該沒有道德上的疑慮,過去未通過的《保險法》107條修正,要求顧立雄重新研議。
顧立雄回應,這部分會再努力,將透過壽險公會力量道德勸說保險公司,還要再跟交通部共同討論、一起努力。另外,他也同意在定義明確沒有道德風險情況下研議,並贊同費鴻泰給出的時間期限,希望在1月15日前「努力」完成,與學者專家商議。
不過,他也坦言,就算《保險法》修法,也不可能回溯到普悠瑪事故的個案上,行政院已要求金管會配合交通部的部分,盡可能努力對這些罹難者提供協助及補償金。
普悠瑪事故二度協商 家屬要真相
台鐵1021普悠瑪事故與家屬協商,12月3日晚間在台東火車站進行第2次協調會,家屬對事故調查的真相以及責任歸屬仍有疑義,會議進行至深夜,並未達成具體結論。
會議由交通部次長祁文中主持,行政院災防辦主任吳武泰、台鐵局長張政源等列席參加。由於會議起初不開放媒體採訪,令家屬不滿憤而退席,後經台鐵人員再度邀請並同意媒體進場,協調會才繼續進行。
家屬代表強調,他們要的是真相,並要求改進火車安全措施,以免再發生事故。家屬代表對普悠瑪行車紀錄、通聯紀錄聲音檔、以及相關的車檢資料、紀錄等,要求必須全部公開。
由於調查小組仍在進行事故調查,因此會後決議,請調查小組推估完整事故調查的期程,再由家屬決議第3次會議的時間。◇